1岁。
那时爸妈应该都忙于农事,爷爷最喜欢带着我在村前村后炫耀我这个大孙子。
爷爷抱着我,坐在躺椅上,手撑着我的腋下在他的双腿上蹦跶。
而我蹦跶着蹦跶着,突如其来的一泡尿,尿了爷爷一脸,当我妈跟我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很难想象到当时的场景有多精彩。但是我妈说,爷爷是笑着用手捋了捋脸上的尿,然后甩掉,依然很开心地抱着我在他腿上蹦跶。
前段时间回村里扫墓,今年算是家里人这些年回去最多的一次了吧,因为我们一家很少回去。我后面,爷爷又多了一个孙子,四个孙女,也算儿孙满堂了。我每次一回去,爷爷总是问我这个吃不吃,那个要不要,尽管我已经年近三十,在他眼里,我觉得我依然是那个尿了他一脸的小Baby,需要他的照料与保护。
我爸总要我对爷爷好点,常去看爷爷。爷爷一生命苦,苦到我难以想象。
有多苦呢?
3岁没有了母亲,7岁父亲也撒手而去。12岁的时候,寒冬腊月,赤着脚把父母双亲的骨骸包在草席里从外地拖回了村里然后下葬。一想到冬天我就离不开的电热毯和加绒棉鞋,我对着爷爷有些佝偻的背影真的很难想象。
后来,入赘到我奶奶家,在奶奶那个村子到处受气,一气之下带着奶奶回了村里,然后在文革中拉扯大了我爸和三个叔叔,在田里,在山腰,用锄头,一锄一锄地开拓起一大家子的希望。
我爱我的爷爷,我爸我妈我们一家都爱爷爷。
2岁。
那几年流行北上做生意,然后2岁那年我就跟着我爸妈去了首都做生意,在雅宝路服装市场卖衣服。曾经我一度以为我人生看的第一场演唱会,是陈绮贞年的杭州演唱会,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我爸妈就赶潮流,抱着我去了93年的刘德华北京演唱会。我妈回忆起来说,那时候的刘德华火得不行,演唱会现场非常火爆,火爆得不真实。刘德华现在依然很火,《十七岁》去年在抖音上火得一塌糊涂,虽然这是一首十几年前的歌曲了;开演唱会嗓子不行要中断,歌迷唱得比音响声音还大;他去一个广场拍十五分钟的戏,就能让人流水泄不通。大概时代的偶像,在人们心里,永远不会老去吧。3岁。直到现在,我依然很怀念北京的美食。记得,小时候住的出租屋旁,有新疆人摆摊的地道羊肉串,我还记得很清楚,一块钱3串,我爸每天总是带着我买个三十串吃到爽。还有记忆中的糖葫芦、炸酱面、烤鸭,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回味无穷。特别是那道我最爱的京酱肉丝,现在,我自己也喜欢看着某音的食谱,做各种自己喜欢的菜。但是,无论怎么做,都做不出小时候那道回味无穷的京酱肉丝了。大概过去的终究都寻不回来了吧。4岁。我跟着我妈又回了老家,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湿冷湿冷的那种刺骨的冷。那时村头有个大我两岁的男孩子,隔壁有对大我N岁和大我一岁的姐妹花。我们整天腻在一起快乐地玩耍。玩泥巴,玩气球,玩弹珠(这里弹珠是个巨大的梗),摘蛇莓;从村头跟着飞散的蒲公英奔跑到村尾,沿着河流跟着大人们电鱼,集结一群小屁孩去后山捉鬼。那时真的是无乐不作,每天最开心的是天亮去找小伙伴出去耍,最不开心的自然是晚饭时我妈派来的小呜(小时候家里的中华田园犬)大叫着喊我回家吃饭。那时的狗是通人性的,人是无忧无虑的;现在的狗依然是通人性的,只是人已经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了。5岁。我又跟着我妈去了北京,那时我5岁,正是迷恋动画城和小鹿姐姐的年纪。我第一次去了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仪式,当然我是毫无印象了。我喜欢上漫画书上的哆啦A梦,知晓了天安门画像上的毛爷爷,认识了托儿所里唯一的小伙伴小鹏。那年世界很大很大,大到可以装下我满脑的离奇幻想;可世界又很小很小,我正要坐着我梦里的大火箭环游世界。6岁。那时住的出租屋边上就是铁道,我喜欢坐在邻居一个胖叔叔的脖子上,在铁道旁边放风筝。老式的绿皮火车慢悠悠地经过,咔嚓咔嚓咔嚓。叔叔一只手扒着我的背,一只手牵引着线,眼神怔怔地看着西北方的天空里,然后会点上一支中南海,吐着烟圈,无语凝噎。尽管我在意的只是天上那只飘忽不定的燕子风筝,但还是被他呛的直咳嗽。后来我爸告诉我,那个眼神空洞的胖叔叔来自西北,十五岁来到北京打拼,已经十几年没回过老家了,家未成,业未立。不知道现在那个胖大叔咋样了,有没有瘦了,有没有回到大西北,有没有成家立业,有没有子孙满堂,是不是还抽中南海,总之应该还在这个人世间吧。而我很多年没有放过风筝了。我知道那时胖叔的心一直记挂着他的大西北,而那时的风筝,无忧无虑的风筝,在挣扎着想要飘向远方。天空蔚蓝而又美好,毫无危险,而线束缚着风筝,那不是自由自在地飞,而是用来被取乐的飞。风筝无忧无虑吗?那只是肉眼的欢愉错觉和内心自我安慰的愚昧无知,风筝没有心,它的心在远方的天空里。7岁。生意不见起色,而我也到了读书的年纪,爸妈顺势带着我离开了北京,从天津上车经由宁波回老家。回了老家,大概知道再过不久,我也要和我那三个小伙伴一样去村口的小学读书了,我又变回了成天疯玩的野孩子,想要抓紧最后的饕餮。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我确实去读书了,但是我妈大概一时眼拙,不知道怎么看出了我的天赋异禀,决定把我带到城里读书。不知道我妈是不是听别人说儿子遗传母亲,而她又对自己的智商异常高估。后来的整个读书生涯,小学初中到高中,老师们对我的看法都和我妈一模一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最后我上了个三流专科。。。开了下我妈的玩笑,我明白,我妈和老师们的都不会眼瞎,我确实太野了,也很矛盾,我喜欢文学,喜欢数学,喜欢化学,可是我没有把自己的兴趣往更高的考试分数上发展。又或者,我高复时的化学老师对我的评价才是最准确的。我有少数人才有的小聪明,但是我可能并不能把这小聪明变成更加稀少的大智慧。人生至此,读书我认识了最尊敬的师长,认识了相伴至今的好友,也有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我是满足的,虽然后来的成绩总是不尽如人意。还是再次引用下我最喜欢的上单Gogoing的话吧,道路的尽头,一定会尽如人意,如果没有如意,那一定是没到尽头。人生在望,路还长,可以沮丧,但是努力让自己不要绝望。8岁。我生病了。一场很严重的病,一直折磨我到13岁。以至于后来二十多岁的我,在经历了自己和别人的生老病死后,在网友coco的影响下,在一部名为《哈佛爱情故事》的韩剧的蛊毒下,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开始想不开想要去做一名医生。没错,就是小学的作文题《我的理想》里经常会出现的一种职业。这场病给我带了太多痛苦的回忆,吃不完的药片,被枕头扎得千疮百孔的两只手背,难闻难喝难以下咽的苦得要命的中药我前前后后大概喝过十几种口味吧。你看,中药我都能喝出口味来,有些辣眼睛,有些麻舌头,有些刚下去就恨不得吐出来,总之用后来的一个词重口味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整天吃不下饭,那时候我妈说我很胖,当然是因为水肿,甚至肿成了李荣浩那样的眼睛,就是明明很努力地盯着别人,别人却以为你闭着眼。最让我难过的是我不能运动,不能流汗。那些年的我热爱大空翼,热爱灌篮高手,但是我只能在病床上看着窗外,幻想着烈日下别的孩子自由地奔跑着。相比于肉体上的痛苦,内心的痛苦更让我焦虑,热爱的东西被剥夺却只能看着人家,然后自己满脸憧憬着感觉,太可怕了。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愿去回想当时的点点滴滴,一部分是因为年纪小记不清晰,另一部分是因为现在的我已经渐渐明白,如歌里唱的那般,人这一生,确实不该有太多期盼,一生很短,少有圆满。人生路三千,坎坷,我猜有个两千五百八吧。几年前,我的肩背上多了第一个文身,Seizethemoment。做人还是要活在当下,及时行乐啊。因为痛苦永远不知道会在哪个天明敲响你的门。9岁。当药罐子一年多了,未见好转。在这里我就很想吐槽一下当时临海的医疗水平,真的怀疑是庸医,给了我们一家人可以治好的承诺,却治了一年多治不好,让我休学留级不说,还吃了那么多不必要的苦。老子差点没命知道嘛,老子挂了,以后人民币上印谁的微笑?天不亡我,我自己救了自己一命。在电视医院的广告,直觉告诉我,必须去那里。爸妈也觉得在临海这么吊着命也不是办法,就带上我坐了两天一夜的长途车去了山东,泉城济南。后又转车去了东阿县,找医院。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是年的悉尼奥运会,医院还是旧院址。一个月,仅仅一个月,我痊愈了。第二次去复检拖了三年多,本该01年就去的,因为一直没复发就一直等到04年五年级的暑假才去除根。很巧的是,那会儿正好是雅典奥运会。我真的真医院医生护士的治疗和照料。没有你们,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命在这儿写这些文字,我也许无法奔跑,不能够打我最爱的篮球了。所以当很多年后,曾经小学看过我虚弱得无法动弹的ZD(小学同学,后来上了同所高中,上了高中竟然还是同级,我猜这沙雕一定是因为成绩不行留级了,哈哈)看到我在球场上电光火石般地快攻突破,看到我在运动会上风驰电掣的样子时惊呆了。让渴望在大地上自由奔跑的心得以释放,得到追求生命轨迹的力量,不再被疾病的枷锁所禁锢,我想这就是生命该有的意义吧。每个人都渴望一个怒放的生命,不是么。这场疾病给了我想要去考取医学院的念头,还好,后来我的高考成绩及时给我抹杀了这个念头。附:8岁和9岁大部分都抄袭了我十年前写的一篇名叫《雨》的QQ日志。哈哈哈~10岁。前一年周杰伦横空出世,但是这股风暴并未真正到达内地。直到电视里多出了一个叫点歌台的东西。然后我听的第一首周杰伦的歌是《双截棍》,那时对RAP还没有概念,第一感觉是怎么会有这么沙雕的歌,直到听多了才后知后觉地发现。emmmmm,真香。那时觉得点歌的人都好有钱,毕竟那时2块钱对于手机还未普及并且家里有点穷的我来说是一大笔钱。再后来,龙卷风、星晴、可爱女人、斗牛、开不了口、简单爱、世界末日这些歌在点歌台里频繁地被点播,周杰伦开始像风暴般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与我而言,我是真正听着老周歌长大的一辈,也很庆幸,我是听着周杰伦这一辈的歌手的歌长大的一辈。为什么庆幸呢,以前的华语乐坛,是神仙打架,现在的华语乐坛,一众流量歌手男团女团,是菜鸡互啄,光吸流量不出圈。引用某音里“音乐学霸哥”的话:饭圈粉丝说流量小生“唱功好,舞台好,高音好,RAP好,篮球好,够努力”之类之类的,说的就好像十几年前周杰伦林俊杰王力宏那批人很差似的,别相信他们说的,《逐梦演艺圈》导演和《寄生虫》导演还都说自己非常爱电影,做电影的时候多么多么辛苦呢!结果呢?好作品才是王道,地位不是靠吹出来的,那些流量派的粉丝也是,他们只吃过糠,所以你跟他们讲山珍海味多美味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吃的是国际上先进的食品,非常小众,甚至还引以为傲,他们觉得你吃的是。前段时间我在朋友圈里晒了我在某音里和CXK粉丝友好讨论的评论截图,标语是我觉得我的比喻挺贴切的。大致内容是这样:路人甲:我想知道为啥那么多人黑CXK。。。我感觉CXK有的歌的确挺好听的啊。。。(感受到想顶偶像却又底气不足的语气没?)我回复路人甲:朋友你口味清奇。路人乙回复我:你的口味就必须是所有人的口味吗?我回复路人乙:因为没吃过巧克力的人会觉得也挺香的。路人丙:我也觉得还行不过因为我不太听这种风格的,所以我更喜欢他的鬼畜。(emmmm。。。这是个表面粉内地里黑的)我回复路人丙:我也喜欢这个鬼畜,哈哈哈。。路人乙回复我:怎么人家喜欢还不对???路人丁:我黑出感情了(这是个资深黑粉)我回复路人乙:你乐意吃屎就多吃点。(至此KO对手)然后朋友圈一个CXK的女粉,看了我的朋友圈表示接受不了,要删好友漂流瓶也不见的那种。想想就很开心,果断删了,朋友圈又得到了一丝净化。想想之前CXK与周杰伦微博打榜事件,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条评论:这已经不是周杰伦和CXK两边粉丝的战斗了,而是听着华语乐坛经典好歌长大的人,对当今娱乐圈虚假流量艺人当道的畸形现象的一次宣战。重要的不是周杰伦能拿下第一,而是二十年过去了,依然有人为周杰伦熬夜拿第一。怎么说呢,听着周杰伦的歌长大,我很庆幸,也很幸福,毕竟周杰伦的音乐是真的屌。爱打篮球,虽然很菜,但至少打球不抽搐呀。哈哈!11岁。有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打篮球。我猜一百个喜欢打篮球的男生里,有九十九个都是和我一样因为《灌篮高手》吧。有人喜欢逼王流川枫、有人喜欢沙雕樱木花道、有人喜欢潇洒的仙道彰、有人喜欢帅气的藤真健司。像我这样的,当然是喜欢赤木刚宪的妹妹,赤木晴子啊!晴子,你真的会嫁给樱木吗?(分享一篇文章)不知道是我感情丰富还是怎么的,时至今日,直到现在我重新看那集三井跪在安西教练面前,哽咽着说出教练,我想打篮球这句话,BGM响起直到世界的尽头时,我眼眶里总是湿湿的。更别提小时候直接哭得稀里哗啦。比小女生看韩剧还泛滥。很多人都没看过全国大赛吧。第二轮湘北遭遇了三连冠的山王工高,樱木花道不顾可能毁灭篮球生涯的背伤救一个球,并在最后接到独瘤流川枫的传球绝杀了山王。第三轮因为伤病和体能,被淘汰了。很多人遗憾湘北没能称霸全国。井上雄彦说,大概青春的梦想都是有遗憾的吧。但是我想,山王在国内无人能挡,湘北击败了他们,也算是另一个意义上称霸了全国。其实,你不需要击败所有人,你只需要击败最强的那个人也是可以的,你说对吧。从刚开始打球时到现在,我就一直衷于投三分球,都是因为受了三井的影响。从初中时打比赛时的唯唯诺诺到大学时代我的三分闻名全校,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背后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外人看到的仅仅是我的三次骨折。人生至此,我打球最快乐的日子就是高考落榜,去QS高复的时候认识了来自全省各地的篮球爱好者。最重要的是,认识了最佳拍档老葛,想想我们那时双枪?双塔(强哥和力胖)4V4天天称霸QS的日子,真是怀念到不行。还有周四时,和同学们一起去旁边的杭师大打球的日子,每天傍晚的夕阳我也都还记得。老葛,你呢?我妈很奇怪我29岁了怎么还和15岁时那样迷恋篮球,还要总决赛一场不落地看,我最喜欢的T-mac、AllenIverson和GilbertArenas已经退役了,我也已经离开了校园,但是我想到35岁,65岁对篮球的热爱都不会变吧。篮球已经融入了生命,我不知道我以后会多久穿上一次球服踏上球场了。但是,融入生命的东西,哪能这么容易失去激情,对吧。在世界结束之前
谁愿给我讲一个
与繁花盛开最贴切的不幸
生命不止,篮球不死。
12岁。
去年元月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月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我记得那年冬天特别冷,元宵节时家附近的广场旁有花灯队,大部分听话的孩子肯定都等着吃完饭去看花灯。
而我,肯定和别人不一样,我还在挑灯夜战,对付一堆寒假作业,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不做也不是不可以啊。匆匆应付完之后,才在我妈的叫骂声中跑去看花灯。
总觉得只对那一年的花灯有印象,也觉得那年的花灯特别好看。
该怎么形容这种拼命写完寒假作业去看心心念念的花灯的感觉呢。就像前段时间疫情期间,去买奶茶都要排队,等了二十分钟的奶茶特别香甜;就像夏天去水乐园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就为了玩一个三十秒的项目,下来后刺激感久久荡漾没有散去;就像异地恋的情侣熬过了几百个日日夜夜,终于见面,为爱鼓掌时恨不得把对方生吞活剥的那种幸福感。
而今年的你,如果还是和去年的人一起过元宵,那你就是幸福的。
13岁。
我五年级,她六年级,一个小学。忘记是怎么认识的,只记得她住在同一幢的西户。
小时候的喜欢总是表现为欺负那个人,自然而然的,我也不例外。我喜欢在人多的地方叫她八婆,然后她就追我要打我。其实她很好看,也很安静,只是长大后的我才懂得,一个人的不冷静,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大概率是源于喜欢。
她的一个好朋友是我同班的一个女生,她每天放学总是来找我同学一起回家。神奇的是,不知道怎么了,后来就演变成了我们三个一起回家,最后同班的那个女生不知道是自觉还是出于她的授意,不跟我们一起回家了,最后变成了我们俩一起回家。
她比我高,我总不愿意和她走在一起,总觉得特别丢人。现在回想起来太可笑了,我的大学同学天天泡一米八的大长腿白富美00,有啥不可以的哈哈。
年少不知爱情为何物,现在我只记得她最爱看的是犬夜叉,最喜欢的是桔梗不是戈薇。再后来,她毕业去读了一个一般的初中,而我本可以因为成绩好五年级直接跳级去重点初中,最后被班主任否决了,我爸妈跟我不一样,他们非常听老师的话,最后我也没有坚持,毕竟也不能去同所初中了,那时觉得未来还很长,还会有一起放学回家的机会。这个想法不了了之了,当然这是后话。
在我六年级时,我还能偶尔在周末见到她,后来我搬家了,也上初中了,那时还流行写信,一封信寄出去之后大半个月都在满怀期待地等着回信,然而,在几封信之后,莫名其妙地,我们失去了联系。或许是大家都忙于学业,她忙于升学考试,而我在这个所谓的重点初中里和一千多号人挤破脑袋想要挤进前一百名(事实证明我只在初一的第一次考试时成功过,但自从多了英语这么个二逼玩意儿后我就看开了)。或许是源于默契,大家都会认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还有新的感情。或者我们的从来就不算是一份感情,歌里唱的很对:而我们终究都会远离,变成回忆。
犬夜叉已经完结了,但是我看完了她当时借给我的碟片再也没有接着看下去。但愿曾经的岁月里,她不曾责怪过我,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14岁。
六年级好像平平淡淡,没有什么大事发生。
只记得换了个数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又多又难,我就成了一块香饽饽,起因源于那年语数联赛的数学我考了91分,第二名56分,往后的那些人全是二三十分。这就导致我的语文作文偏题几乎得0分,满分只考了79的情况下我依然是总分第一。。。
所以每天我的女同桌总是在后排一些同学的驱使下,疯狂地督促我在放学前写好数学作业,无所不用其极,掐腰、打手、眼神杀,就是没有我期盼的色诱。等我写完然后再一个个分散下去抄,形成了一条稳固的产业链。
这大概就是我的人生巅峰了,让那么多女孩子为了我趋之若鹜,男孩子对我的态度放到现在就像儿子看到爸爸,ADC偶遇敌方上单那样尊敬,哈哈哈,容我再笑一会儿。
15岁。
很顺利地上了初中。
同班有个很极品的同学,和我一个小学不同班,由于生得五大三粗还很黑,大家叫他小黑熊。
那个时候,我、小黑熊和另外三个活宝被封为班里的春秋五霸,被分别安放在教师的四个角落和教室中间。
小黑熊这个人真的是带我打了新世界大门的一个人。他是带我走进网吧的那个男人,带我申请QQ,带我玩CS,带我玩泡泡堂,当然必不可少的是,教会了我怎样在网上下载欣赏岛国小电影,带我去书店借阅各种玄幻小说,人生很多家长眼里“学坏”的第一次都是他带领着我。
那时刚开学,女生们都穿得很清凉,我最喜欢趴在窗口听她点评路过女生的颜值、身材、皮肤白皙等等特点,然后他神奇的地方就在于,他看起来如此好色猥琐,却不近生活中的女色00。。。
班里有个特别能闹腾的姑娘,一典型的白富美,胸大臀翘皮肤白,在老师眼里这是凌驾于春秋五霸之上武则天那般的存在,总喜欢调戏黑熊,可是黑熊总是无视她,要嘛就卷起语文书追杀她,这让她很受打击,所以班里总是出现着他们俩“相爱相杀”的追逐战。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初一还是很精彩的呢。那一年十一月的肖邦横空出世,那一年我认识了尊敬一生的师长,那一年我得到了怀念一生的挚友。
那一年,我的挚友带领我走进了新的世界。
16岁。
我有个从小学一直延续到高中的习惯,听广播电台。
那时我很喜欢的一档电台的节目,叫《城市晚风》,主持人叫茉岚,岚姐的声音我总是形容不出来特点,但总能让我不愿去切换频道。还有一档另一个电台的节目,叫《都市心情》,主持人叫凯文,凯文的声音非常温暖,暖进你心里的那种。
MP3在当时于我而言当时还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在堆满作业的书桌,在午夜的床榻,在清晨的阳台,听着各式各样的广播。
直到16岁那年某个周末午后的出租车里,一段简单的旋律飘进了我的耳朵里,随后是一段很空灵的声音的吟唱。
你看过了许多美景
你看过了许多美女
你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影
你品尝了夜的巴黎
你踏过下雪的北京
你收集了书本里每一句你最爱的真理
却说不出你爱我的原因
却说不出你欣赏我哪一种表情
却说不出在什么场合我曾让你动心
说不出离开的原因
我无法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声音,爱上了这首歌,甚至后来的我爱上了独自去旅行。
遗憾的是,我不知道这位歌手的名字,也不知道歌名,当时沉醉完的我甚至忘记了歌词。
这个遗憾持续了很久,直到很久之后我听到了城市晚风的点歌环节放了这首歌,我终于知道了,这是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
我打开了音乐软件,找出了陈老师所有的专辑里的所有歌曲,一首一首随机着听,我发现我更加喜欢陈老师了。有时甚至沾沾自喜,陈老师很小众,没有那么多人听过,没有那么多人和我一起分享她的音乐。
很难言说陈绮贞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历历在目的是,在高复那些难熬的岁月,是陈老师的声音陪我度过了每个煎熬得只能用烟麻痹自己的午夜,甚至那两年,我都很少听从小到大的偶像周杰伦。
人生至此,我一共看了六场演唱会,有四场是陈绮贞的。(当然很大原因要归功于周杰伦、陈奕迅、五月天的票太难买而且贵)。高复那年也就是年我被关在一个全封闭的校园里出不去让我非常遗憾,上了大学后的年,我在别人那里倒手买到了一张山顶票,黄龙体育馆,终于去看成了心心念念了八年的女神,只记得那次我只敢小声地跟着别人喊陈绮贞我爱你。
印象最深刻的是年的浙江省人民大会堂,那年刚毕业,票早早就买好,结果开始前三四天我发起了高烧,最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我顶着39.2的高烧去看完了并呐喊了一整场“房间里的音乐会”。
然后是年4月的上海和12月的杭州,一样的歌单,我看了两遍。在上海的隔天,我去了专辑签售会,虽然排了四个小时的队,但是终于面对面的见到了陈老师,得到了签名的《沙发海》,非常满足地握了手,我对陈老师说:陈老师,这是我第三次来看你,希望下次能听到你唱《等待》,爱你呦~
有趣的一幕是,排在我前面十几位的一个小哥哥还没轮到他就哭得稀里哗啦,根本停不下来的那种,签了名,握完手,是被两个朋友一左一右抬走的,世界上和我一样爱着陈老师的人原来那么多呢。
每次演唱会雷打不动的旅行的意义大合唱是最难忘也最感动的。陈绮贞戴着MV里的机车帽,一身白色吊带连衣裙,然后举起话筒听着全场大合唱。
去年是出道20周年,我想30周年、50周年的时候,我依然会爱着陈绮贞,就像那年我顶着高烧,举着的横幅上写着的那样,陪你唱到80岁。
在贴吧里看到许多陈绮贞的歌迷多是性格孤僻的人,有时候我很难定义自己算不算性格孤僻,因为熟人眼里我是个沙雕,而陌生人眼里我高冷难以接近,可能我算是歌迷里的异类吧,想到这里,我多少又有些沾沾自喜。
17岁。
十七岁,我恋爱了。
我之前的文章终是周庄梦了蝶,你是恩赐也是劫。里写过一个姑娘,以下就叫她J吧,名字里有个静字,静香的静。是我初三时一个喜欢我的姑娘,她在我每次的活动课打篮球时坐在场下默默看着我为我加油,在某个早上我排自行车时给我送营养快线,在放学回家时路过我身边大声告诉我她喜欢我。就是这样一个有点耿直的姑娘,可惜的是我没有和她在一起。
那年运动会,我应该刚跑完米,我站在看台的最上面休息看比赛。然后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被合影了。
什么意思呢?就是他们班和我们班中间还隔着一个班,然后J在她同学的相机定格下,拍下了一张我和她的合影。她对着镜头甜甜地比了个茄子,而我满脸严肃地杵在栏杆上看着赛道上的比赛,总之就非常傻乎乎的一张合影。
至于我是怎么看到这张照片的?一段时间后,应该是元旦放假,我和我的死党同桌喷儿快乐地跨越了大半个临海去一家名叫JT的网吧上网(当时没有身份证,只有这家网吧可以用临时,所以这么拼)。
我在逛着贴吧,喷儿在看某Q空间,那时特别流行空间。突然,他惊呼一声,阿瑟(emmmmm,当时英语老师给起的英文名),这不是你嘛!我转头,就看到了那张傻乎乎的合影,当时我人就裂开了,尼玛还有这种操作的?
我愤怒地问什么情况?这人谁啊?咋空间还有我照片?喷儿说是个吧友,也经常在学校贴吧里的。
我要来了QQ,加了这个魂淡,就是这个人给我和J拍了这个合影,上去就是一顿怒喷。你神经病啊!你空间干嘛要放我和J的照片。。。。。。以上省略号代表很多很多不太好听的话。后来我才知道,J的这位同学脾气出了名的不好,但是自知理亏,硬是忍住没有回怼。
一顿喷之后,丧失理智的我打开了她别的相册,准备看看啥样子,回学校路上碰到了再削她一顿。
点开了她的自拍,我TM当时就沦陷了,怎么是她。
也不是认识,但是平时在学校里对好看的女生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印象,只是没想到她就是给我和J拍合影的那个沙雕。
我之前那篇文章在J的故事的结尾写道:再后来的事,比较狗血复杂,今后再从长计议。
狗血在哪里呢,就狗血在这个J的同学H,就是我恋爱的对象,我的初恋女友。
看完了自拍,我的语气明显委婉了很多。事实证明,恋爱是可以无师自通的。接下来的我自动开启了道歉、聊天、问手机号码,然后频繁地在上课和睡前发短信,最后表白的步骤。
H也被我惊到了,本来是想撮合我和J的,结果莫名其妙把她自己搭进来了,跟我一起的话不止赔了自己,闺蜜肯定也没得处了,这让H很是纠结。但是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她妥协了,在加完QQ的第14天午夜,我们在一起了。
记得我们一起翘了夜自习去江边吹晚风看星星,在元宵节的广场上放飞同一只孔明灯,在凌晨五点半跨越大半个城市骑着自行车去接她一起上学,在秃顶的政教处副主任面前深情拥吻。
井上雄彦说,青春的梦想往往是不完美的。最后因为阴差阳错,我们没有上同一所高中,后面的故事就像谈了一场小型的异地恋,两所高中都在郊区,城市的两端。最后的最后,我们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地走散了,默默地在城市两头各自生活。
有遗憾,但是遗憾总归是大多数初恋的主旋律吧。
18岁。
我进入了我的高中,阴差阳错的那种。
中考后,我和我的初恋理所应当地准备去同一所高中,她的分数高些,有选择第一第二的权利,而我也可以选择第一的高中,只是要加所谓的买读费。分数出来的那天上午,她告诉我她要去第二高中最好的班级,让我选择第二,我不假思索地跟着我爸去报了名。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可惜的是,那个年纪的孩子都是拗不过家长的,她的父亲那天下午给她报到了第一的高中。
我的第二高中,也就是HP中学,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里非常有名气,并不是因为每年高考的成绩有多出类拔萃,而是因为篮球,而我自己也是在这里的三年,让自己的篮球技术相对初中而言突飞猛进。
HP中学是全国知名的篮球名校,每年成绩名列前茅,可是多年屈居于清华附中之下,因此得了个不怎么好听的雅号千年老二。我在校的三年,每年我们都满怀希望,可始终没能夺冠。印象最深的就是每场比赛,我们的主场氛围,所有学生拿着充气棒喊加油充当气氛组,无与伦比。
毕业后,我包括很多校友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