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知识二胎来了,安全用药从备孕开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安全备孕成为当下很热门的一个话题。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都需要了解备孕和孕期的安全用药知识。1用药多问医生“可不用的药,不要用;能少用的药,绝不要多用;必须用的药,要谨慎使用。”这是孕前和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人们常说“多一句不如少一句”,准妈妈们看病时则要反其道而行之,在医生开具处方时,别忘了提一句,自己正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了。因为,临床上大部分的治疗药物不适合妊娠期女性使用。如果必须用药时,医生会选择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   不过,临床用药种类繁多,医生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药物。准妈妈服用药物时,如果发现药品说明书上写有“孕妇慎用”“忌用”或“禁用”等字样,应询问医生自己是否能用。   一般来说,怀孕时间越早,持续用药时间越长,用药剂量越大,对胎儿的影响也就越大。准妈妈们的任何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但随便自行停药,缩短疗程也不可取。   孕期女性就是急病,也别乱投医。更切忌自行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避免跟着广告用药,以及用不了解的新药。新药因应用时间短,临床经验少,除非必须,否则慎用。此外,也不赞成滥用保健品,以防发生意外。一旦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孕妈妈应及时就医,根据妊娠的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再结合孕妇的年龄及胎次等具体问题,综合考虑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除了备孕妈妈,备孕爸爸用药对胎儿也可能造成影响,因为有些药物会影响精子的质量或使胎儿致畸,因此也需事先咨询。2孕早期易致畸受精后1周内此时,受精卵尚未种植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这时女性往往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可能服用了某些药物,大可不必过于忧虑,因为这个时期致畸的可能性很小。   受精1~2周内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于安全期。   妊娠3~8周这是对药物最为敏感的时期,胎儿的中枢神经形成,心脏、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   妊娠8~11周同样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主要是手指、脚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药物对胎儿产生的影响不会像前3周那么大,但是用药时还是要慎重。   妊娠12~15周此阶段,药物引起胎儿异常的可能性已很小,但依然存在风险。且这个时候外生殖器还未形成,因此对于性激素类的用药应特别注意。   妊娠16周~分娩这个时期药物使胎儿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已几乎不存在了。但有些药物还是可能会影响到胎儿身体机能的发育。   分娩前1周出生前胎儿的代谢系统极不完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代谢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呋喃唑酮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会导致胎儿死亡。3有些药别忘主动补叶酸孕前3个月和孕期的准妈妈应适当补充叶酸。叶酸有预防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贫血、兔唇、先天性心脏病、胎儿脑神经管畸形等作用。注意,不要误服用来治疗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叶酸片,其剂量是5毫克,而孕妇专用的叶酸片只有0.4毫克。一般孕妇的用量是0.4~0.8毫克,每天1次;如有特别需要的,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维生素怀孕16~24周后可适当补充维生素制剂,最好服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专用的含有叶酸的维生素复合制剂,注意不是补保健品或普通食品。而怀孕早期服用维生素制剂应慎之又慎,这是因为在早孕期(怀孕的头12周)是胎儿各器官发育最为活跃的阶段,这时用药,包括服用过量的维生素,对胎儿的危害是最大的。(来源:中国医药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及食药知识传递监管动态服务社会大众保障食药安全长按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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