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暂停县城便民街、集市经营活动的
公告
各商户、摊点及相关人员:
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年1月24日起,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把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年2月1日起暂停县城便民街、集市各类经营活动。一、暂停便民街、集市(农历一、六)的各类经营活动。二、全面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违章经营活动。三、禁止流动商贩和游乐设施进入公园、广场,群众出入公园、广场需要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游客禁止入内。四、此公告自年2月1日起执行,复市时间另行通知。望各商贩严格按照本公告内容执行,对拒不执行者,县城管局将依法顶格查处;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1月30日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持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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