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电动车被撞飞,却被判全责以后骑车看

电动车被撞飞,

人员受伤,却被判全责!

在邢台谁弱谁有理的时代已经终结,

以后骑车看你还“嚣张”不?

电动车闯红灯与面包车相撞,负全责

邢台市巨鹿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路口时,

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

视频显示电动车驾驶人被撞出十余米远,

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

发生撞击后头部先着地,

最终导致其颅脑损伤。

电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

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交警对事故责任认定为,

电动车主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肆意闯灯酿事故,司机受伤还要负全责

11月3日,在巨鹿县东安街与富强路交叉路口,当信号灯变为红灯时大家纷纷停下等待,而一辆电动三轮车则对信号灯置若罔闻径直闯红灯通过,就在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对其躲避不及发生了猛烈的撞击,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受创,全身多处擦伤。

电动车驾驶人因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

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邢台车祸大反转!电动车全责

7月15日16时30分许,信都区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在冶金路与拥军街交叉口,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当事人张某沿拥军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冶金路交叉口右转弯时,与沿冶金路由北向南吴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中队民警到达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两车存在不同程度损坏。而大型客车司机吴某看到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十分紧张,将自己的担忧告诉民警会不会因对方是驾驶电动车为弱势群体而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通过事故民警景永强、何晋调查,电动车驾驶人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并且其存在醉酒驾驶行为,经司法鉴定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mg,确认属于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七十二条(三)之规定、第六十八条(一)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而一直担心事故责任判定的大客车司机吴某拿到道路今天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为事故中队民警公平公正执法的专业素质所感动。8月18日上午,他专程来到信都区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找到负责民警景永强、何晋送上“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感谢锦旗。

无论是电动车还是三轮车,

小编都真诚地希望,

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不要因为自己是马路上的弱势群体,

而肆意妄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来源:邢台交警、巨鹿交警

生活在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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