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专家 https://m.39.net/disease/a_5481230.html近日,哈市推出医保新政策:今年首次开展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鉴定。这项医保惠民政策,与年开始实施的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鉴定有何区别?昨天,新晚报记者采访了哈市医保中心专家。除了鉴定方式、病种、诊断标准、鉴定模式与城镇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鉴定相同外,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鉴定有自己的特点。鉴定人群未成年人慢性病患者纳入鉴定范围据哈市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待遇科专家介绍,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鉴定对象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的参保患者(原享受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参保居民不再参加)。这也就是说,此次鉴定对象包括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人,也包括原参加新农合的农民(除了已享受新农合特殊慢性病的农民),还有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新生儿、大学生等。在22个鉴定病种中,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在青少年中发病较高,可以让患病儿童家庭进一步减轻负担。医院医院不受户籍地限制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院今年共有11家,除医院外,符合条件的鉴定对象,都可以就近选择医院,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鉴定时间为8月21日-27日(双休日不休息)。1.医院(限非重型再生障碍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豆状核变性、血友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2.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患者)3.医院(限精神分裂症患者)4.医院5.哈医院6.哈医院7.哈医院8.哈尔滨医院9.哈医院10.哈医院11.医院医院门诊使用全年起付线元与职工特殊慢性病待遇不同,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待遇只能在门诊使用。起付标准为全年起付线元,由个人支付。也就是说,即使一年多次在门诊看病,起付线一共是元。同时,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另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Ⅰ类病种元;Ⅱ类病种元。支付比例上,成人居民支付比例为70%,大学生、学生儿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80%。全市有多家医院,医院看病,都可以用特殊慢性病医保。叠加待遇特殊疾病门诊患者两项待遇可同享哈市还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保障,包括6个病种,即: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其中,前5个病种和此次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门诊鉴定病种有重合,专家解释,这样的患者可以同时享受两种医保政策。例如: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尿毒症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一次费用为元,特殊疾病门诊给报元,还可每年在特殊慢性病门诊再报销元。需要提醒的是,已通过特殊疾病门诊审批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医院统一组织申报,不用再自己申报。扫码看申报鉴定程序